依申請公開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政府部門申請公開各種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渠道。各部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信息
受理機構:靖邊縣政務信息化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912-4846154
辦公地址:新區政務大廳三樓縣政務信息化服務中心
受理時間:工作日
二、申請步驟
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在填寫身份信息、單位、地址、聯系方式等事項時應當保證真實有效,請勿盜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申請。申請人填寫虛假姓名、身份證信息的,或是在“所需內容描述”中沒有實質性意義文字的,視為無效申請。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二)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三)依法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四)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六)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八)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本機關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九)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十)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四、監督救濟
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受理編號 | 申請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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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PS20230921PVDC | 2023-09-21 | 已辦結 |
GPPS20230826VL75 | 2023-08-26 | 已辦結 |
GPPS20230802L4CU | 2023-08-02 | 已辦結 |
GPPS202308018M81 | 2023-08-01 | 已辦結 |
GPPS2023052336U7 | 2023-05-23 | 已辦結 |
GPPS2022120645CC | 2022-12-06 | 已辦結 |
GPPS20221206P2TO | 2022-12-06 | 已辦結 |
GPPS20220918V2N0 | 2022-09-18 | 已辦結 |
GPPS20220918L404 | 2022-09-18 | 已辦結 |
GPPS20220510QO7L | 2022-05-10 | 已辦結 |
GPPS202205034125 | 2022-05-03 | 已辦結 |
GPPS202204054577 | 2022-04-05 | 已辦結 |